合建审〔2019〕12号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现将我委审查通过的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公布。未予通过的申请事项,可登录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上行政服务平台申报端查询。
请申请人于3个工作日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、本企业介绍信、营业执照复印件、原有资质证书原件,到合肥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建委窗口领取资质证书。(工程监理企业请至安徽省城乡规划大厦安徽省建设监理协会打印、领取证书。)
另,我省省级核准建筑业企业资质已从2019年2月1日开始实行电子证书,请各相关企业相互转告。《关于启用省级核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电子证书的通知》(建审函〔2019〕256号)
联系方式:合肥市行政服务中心建委窗口;
地址:合肥市东流路100号,合肥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建委窗口。
电话:0551—63536938、63538821。
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2019年2月3日